68黄玉顺:《中国正义论的重建》,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9—31页。
通过观察自性没有真实义,就知道所谓色、声、香、味等诸法的自性是人的妄想显现的幻觉,它们本身并不具有这样的性质。信仰佛教后,就走上了修行佛法之路。

前两类概念没有真实义容易明白,第三、四类概念为什么也没有所指对象呢?这就要进一步观察与概念结合在一起的对象并没有实在的对象与性质。阿赖耶识虽为真实状态的如来藏被遮蔽后的心识,但仍然以前一义的如来藏为其根本性质,因此它拥有颠倒与如实认知两种认识潜能,前者将导致人陷入束缚与痛苦,后者则将引导人走向自由与幸福(涅槃)。二是前者被遮蔽后的如来藏,亦即阿赖耶识。[《中阿含经》卷7《大拘絺罗经》,CBETA,T01,no.26,p.461,c16-19.] 具足了内因,还要有佛教这个外缘,如果没有正法,同样不能建立佛教信仰。通过对概念、对象、性质、差别的观察,就引生四种趣向真实的智慧:通过观察概念没有真实义,就知道概念是为了方便人们交流而建立的东西,若不施设种种概念,人们就无法交流。
佛教因果观之所以独特,如果与康德的因果观相比,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康德虽然也认为因果是人赋予世界的,但此因果只涉及现象界而不包括自在物,因而是有限的。事物的差别只能从不同事物之间立论,既然事物本身的相状与性质皆空,它们之间的定性差别如何可可得?所以差别也只是一个概念,没有真实义。但他承认大衍之数是蓍数,就是参天两地即天地之数的揲蓍之数,则是可取的。
衍者,推演,大衍者,言其含盖一切,示与基数之十个数有别。大衍用数四十九是蓍数,六爻之位是卦数。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既云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将五合之数配属五行也,故云大衍之数五十。
金景芳师早年研易,也觉悟到了这一问题,说: 大衍之数五十有脱文,当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脱去有五二字。故一则曰:‘而倚数 ,再则曰:‘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笔者曾撰《河图、洛书时代考辨》一文道其原委。注释: [1]参见毛奇龄《仲氏易》,《清经解》卷一一七,上海书店,1988年版。虞翻在注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时,直言:此则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蓍龟所以生。《左传》僖公十五年载晋大夫韩简释《周易》筮数的起源及与龟卜的区别,云:龟,象也。
金师的论证显然较陆氏、纳兰氏之说有了新的发展。大衍之数,即下文成变化而行鬼神之天地之数。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事能毕矣。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用四十有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这就为程、朱说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这样大—,是天地之极数,包含着天地五十五数。认为大衍之数是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减去五行之数。
参天者,谓从三始,顺数而至五、七、九,不取于一也。《通典》卷四十四谈到唐代明堂之制也说:堂心八柱,长五十五尺。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 程、朱慧眼卓识,对错简所作的纠正,是正确的。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同上)此说将《易》所持以揲蓍的策数与卦爻之数溷为一谈,且《易》之用九、用六并非二爻,指的是《乾》、《坤》两卦如果都占到变爻时的处置问题,所以也足为论。近世讲大衍之数五十的易学家,多依汉魏旧说为据。
作为具体数字的一,它不能代表包容宇宙整体的太极。(《周易正义》孔疏引)这种解释显背《周易》筮法揲蓍之数系由天地之数而来的原理。
而大衍之数不过是它的另一种提法,故可略而不计。但是五十不 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而必须用四十有九。
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即其证。所谓五十者是灭其五数,以另为起例,亦足以发人深省。
《汉书·律曆志》引《易·繫辞传》云: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所谓大衍之数与天地之数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种说法。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数正五十有五。杜佑:大衍之数五十五。
而以大衍之数五十中分出的一,是天地五十五数之一,是具体的一。似能证成大衍之数五十说。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易纬·乾凿度》也是把大衍之数与天地之数当作一回事的。(见拙着:《河图、洛书时代考辨》,《史学集刊》1991年第1期)近年来,河图、洛书在易学研究中被炒得很热。
(《周易正义》孔疏引)也认为大衍之数就是天地之数。他在谈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时说:此章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王弼注大衍之数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唐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是对汉魏以来易学成果的总结。他说大衍之数是由元始、春秋、三统、四时来的,显然与《易·繫辞传》所载的筮法相悖谬,蓍数怎麽会从元始、春秋、三统、四时而来?早在筮法产生的时代,还不存在所谓的三统说。直到今日,这一问题仍未解决。
唐 崔憬注大衍之数曰:桉《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同上)崔憬把参天两地之法,解为天数从三起,地数从二起,不取天一、地四之数,违背天地之数的自然数序,自然是扞格不通的。
夫数贵一定,而曰所赖者五十,非数而数,不大诞谬哉? 尝深思而断之曰:此脱文也。宋贤朱熹根据程颐意见和自己的研究心得,将八、 九、十三章中的错简,重新安排如下: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再有苟爽注说: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故乾坤之策,始终此数。